第五十六章 大地精石矿_我造的机甲是大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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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六章 大地精石矿

  右腿似乎是被什么东西缠住了,疯狂地将陈萌萌往下拽,转眼间,陈萌萌连带着黑鹰都被埋了半个身子进土。陈萌萌急忙左手扒住那棵大榕树与那下拽的力量对抗,右手条件反射地对着土里就是几梭子。

  土里的东西很显然有些吃痛,放开了陈萌萌的右腿,她趁机打开喷气助推器,从土坑里一跃而起,向后滑行了好一段距离才停下。

  土坑里的怪物犹豫了一小会,没了动静。

  ??什么玩意?

  陈萌萌惊疑不已,深深地为自己还没有给黑鹰装上地底探测模式而默哀。

  “这玩意好像不愿意出地底,惧光、喜湿、善钻土、会缠绕,照这个看来应该是地姑虫或者是马叉虫。”陈萌萌回想了一下自己课上学习过的资料。要是有地下探测模式就好了,自己就能清晰地看到它的样貌。

  “是地姑。”脑海中响起了黎洛淡淡的声音。

  “为什么这么说?”

  “马叉虫喜欢独居,地姑虫喜欢聚居。”

  “它都没有出土,你从哪里看出来它喜欢聚居?”陈萌萌不解。

  “因为它刚刚是去叫同伴了。”

  果然,下一秒,几条地龙般的身影拱出了一道道土痕,从四面八方蜿蜒而来,四周的土里突然同时激射出好几条地姑虫的触须,陈萌萌急忙抽出军刀,精准地砍断了两只,闪身躲过,准备拔腿就跑。

  “这就跑了?”战神大佬仍然是那不咸不淡的声音。

  “跑!怎么不跑?双拳难敌四手啊哥哥,这起码来了五六只,就算它们全是工兵虫族,我也不敢托大。”

  “...乱叫什么?”黎洛的声音略带一点点尴尬,他睡了太久不太清楚,难道现在小年轻都流行开口哥哥,闭口妹妹?“地姑虫有个特性,你可能会喜欢。”

  “嗯?”

  “地姑虫最喜欢住在大地精石矿的附近。”

  “兹——”助推器紧急刹车的声音。

  “早说嘛。”陈萌萌听了这话,二话没说,立刻往回折返。

  大地精石矿,那可是个好东西,能够极大地提高机甲的耐用性。将其研磨成粉以后加入机甲专用涂层里,可以有效地防火防水防磨损,实乃居家旅行高端机甲必备产品。

  但往往这种优秀的物品,价格都十分昂贵,贫穷设计师们一般都高攀不起,比如陈萌萌。

  这位贫穷的设计师现在乖巧地滑回了原地,一动不动。

  原本来势汹汹的地姑虫们都愣了一愣,似乎不太明白怎么这年头还有自己乖乖跑回来的猎物。

  但还是工兵级的它们并没有太多的思考能力,既然猎物都送上门了,那当然是要——打包回家吃了。

  缠上,卷好,回家,地姑外卖美滋滋。

  关闭了空气外循环系统,保持防御减伤姿势的陈萌萌被地姑虫的触须挡住了视线,下一秒就感觉自己失去了重心,接着身子一沉,整个人就开始以不慢的速度被拖曳前进了。

  “你...”看着陈萌萌的操作,黎洛一时之间竟然有点语塞,“这是做什么?”

  “不入虎穴焉得虎子。”陈萌萌努努嘴,“这不是搭个免费的便车?”

  “...”黎洛沉默了一小会,“明明有一百种帅气去它们巢穴的方法,你偏偏选了第一百零一种。”

  “过程不重要,重要的是结果。”陈萌萌被黎洛这么一说,脸上也有些挂不住,反正自己都已经豁出脸面被打包好了,拿到大地精石才是最要紧的。

  经过了一段略显漫长的安静之后,陈萌萌能感觉裹着她的地姑虫停了下来,随即她就连人带机甲地被甩了出去。

  “砰!”黑鹰重重地摔在地上,磕到了潮湿又坚硬的泥土,泥土表面上裹满了地姑虫分泌的黏液,机甲外表也变得黏糊糊的。

  打开头顶的探照灯抬头四顾,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一个不知道多深的地下洞穴,一眼看去,有不少于四条通道朝着四面散去。

  洞穴的中央,堆满了尸骨,其中还有几具明显是人类的骨架。

  “如果温小星在这里,她应该会原地去世。”陈萌萌感慨道。

  四只地姑虫像是四条巨蛇,围着黑鹰打转,似乎在考虑如何下嘴。

  就在它们的身后,一块宛如一朵大莲叶的岩石,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。

  大地精石矿!

  一般来说,大地精石矿的含矿率从它颜色的深浅就能看出来,而现在,映入眼帘的那块,几乎是碧绿的!

  陈萌萌看的心头火热,觉得自己又可以了!

  “不是双拳难敌四手吗?”听完了陈萌萌全部心路历程的黎洛慢悠悠地调侃了一句。

  “那也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。”陈萌萌笑眯眯地说道。

  抽出了寒铁军刀,陈萌萌突然开启加速,彪射向最近的也是把自己拖过来的那只地姑虫:“刚刚拖得爽吗?现在轮到我了。”

  ——

  安置区的夜晚,总是比白天多一分轻松和放纵。

  小酒馆的大厅里,一位舞女正在衣着暴露地跳着性感地舞蹈。红色的纱裙下面,雪白纤细的脚踝处拴着一个小小的铃铛,随着舞蹈动作一晃一晃,勾的四周的男人们血脉喷张。

  来往还有几个年轻的女招待,给各个桌口上送点小菜倒上烈酒。

  时不时会有喝多了的男人在她们路过的时候趁机抹上那么两把,还不怀好意地放在鼻子底下闻一下。

  大部分女招待似乎都已经对这样的行为熟视无睹,只有一位脸色惨白,被触碰的时候十分僵硬和抗拒,显得与这里的环境格格不入。

  “李,那女招待,以前没见过啊?”酒馆窗边,一位略上了点年纪的男人喝了一口面前略显浑浊的劣等大麦酒,捅了捅身边的同伴。

  被称为李的男子回头看了一眼,摇了摇头:“听说她是卢克的妻子,家里实在是撑不下去了,带着孩子找了过来。”

  “卢克?那不是。。?”男人一脸吃惊,压低了嗓门:“我记得卢克来了没几个月,在采药的时候,被虫族给吃了?”

  男子回头看了看女招待略显憔悴的脸色,同是采药人,不免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家人,心生同情。“孤儿寡母,不容易。”

  “是啊,估计回去也没有好日子过,那孩子似乎身体也不好,她好像干脆就留在这里打工了。这几天哥们几个都来找她点单,算是给她撑撑场面。”老李点头附和。

  男人想起了自己也是有一天没一天地过着现在这种日子,心生苦闷,一口饮尽了面前的酒:“我去放个水。”

  推开了酒馆的后门,男人对着夜色深吸了一口气,七拐八拐地走进了一片半人高的草地里准备解开腰带,结果却被什么东西给拌了一下脚。

  定眼一看,居然是一只血淋淋的带着刺青的人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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