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零四章 金色波子,美味麻烦(1)_粤食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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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四章 金色波子,美味麻烦(1)

  林佳茵笑着说:“今天我们有四个人呢,只要鸡杂和鸡粥怎么够。再来两个凉菜和两个热菜。凉菜是金波子和小酸瓜,热菜是虾球炒舞茸,酸辣芋梗鸡杂。再来一碟珠心菜,要豆豉鲮鱼炒噢,蒜蓉炒我不依的。”

  伙计笔走龙蛇地写好了菜单,一叠连声答应着:“好好好。知道你嘴巴挑,珠心菜我都选最嫩的给你,行不行?”

  林佳茵说:“还要下猪油炒。我不怕胖的。”

  下好了单子,周围的桌椅已经坐满了。就连边角的位置都坐满了人,又有后来的客人叫喊着伙计帮忙找座椅,高低起落的叫嚷应答声音中,两三名强壮男伙计从店内搬出折叠圆桌塑料凳,小跑着出来支棱起桌椅安顿客人……

  程子华只是用桌上的滚水冲了冲碗筷,要了四罐凉茶饮料,打开一罐给了林小麦,又打开一罐给林佳茵,最后一罐才是给自己,手里忙活着,眼睛也没停。林小麦就问他:“过了这么久了,还是不习惯这儿的路边摊大排档苍蝇馆子?”

  程子华有些扭捏地扶了扶眼镜,摇了摇头说:“也不是。我是可以直接进去北极圈内,跟着因纽特伙伴去寻找他们几年前亲手做的腌海雀的……这儿的环境,怎么也不会比北极圈荒原差……我只是疑惑,他们这么占道经营,不怕城管来抓么?”

  林小麦说:“哇,就冲你这觉悟,不去考公可惜了!城管不会管的,十年前开始,这一片区域就被划成了夜市,只要报备过办好了手续,晚上八点之后就能够出来经营。南方天气炎热,夏天又长,这样的街道听说每个南方街道都有的……”

  一阵红光冲天起,热气腾腾锅气足。旁边人的低声惊呼惹得四个人一起回头看过去,只见饭店门口不知什么时候推出来一个明炉档,穿戴整齐的大厨站在灶前,刚才那一下动静,却是他耍弄锅中炒菜,翻转腾挪时引起的窜天火。林佳茵很是佩服地大力鼓掌叫好,“九爷好耶!”

  无疑是听见了她的喊叫,那大厨九爷抬起眼皮,朝着她笑盈盈地投来一瞥。

  林佳茵很是自豪地对麦希明和程子华介绍道:“那边就是热厨掌灶,九爷,最会炒热炒,明路大灶的火候,比一些五星级酒店的流水线出品还强。那边收银台前面看着,笑嘻嘻跟个长脸弥勒似的那个三七分头发的大叔,就是老板钊叔了。钊叔也是很有天厨贵人关照,很煮得几味的,后来年纪大了肺不好,就退下来了。你看看,他手边那个保温杯里,还放了一大杯罗汉果茶咧……”

  程子华顿时就开始关心了:“那我们一会儿吃到的,就是九爷的手艺咯?”

  林佳茵说:“如果是我点的话……就是了。嘿嘿。”

  好像是代妹妹害臊,林小麦自己的脸涨红了,瞪了林佳茵一眼,说:“佳茵,你别乱说话了,也不知道害羞……爸爸从前怎么教你的?快坐好……”

  麦希明看她训妹妹,三言两语的,就把话多口快的林佳茵说得低头乖乖受教,越发觉得有意思。就说:“你们从前也是这样相处的吗?林佳茵是不是比较听你的话,多过听茂叔的话?”

  林小麦很是惊讶地脱口而出: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

  麦希明嘴边的笑意越浓,就连黑水晶般的眸子底下,也盈满了温柔笑意:“那不是明摆着么……”

  林小麦爱怜横溢地看着林佳茵,随手把落在林佳茵肩膀上的一枚白玉兰花瓣拨走,说:“做餐饮开得早关得晚,又困身又累人。我们从小学一年级开始,老爸就没管过我们上学放学,都是我带着佳茵自己过马路去上学,读书也是一直同班,佳茵比较调皮,我相对来说坐得住一点,老师就让我看着她,后来老爸听了老师的话,在家里也让我带着佳茵,久而久之……就习惯了。”

  麦希明笑道:“难怪……”

  “上菜了——”伙计快步上前,“金波子小酸瓜,人人吃了笑哈哈。来啦——”

  一荤一素两凉拌放落在桌子上,程子华一看,乐了,“哈,我还纳闷什么是金波子呢,这不是掌中宝嘛?这一整碟子只用掌中宝来做凉拌,成本可够高的啊。”

  林小麦直接用汤勺舀了满满一大勺金波子到程子华碗里,笑眯眯地说:“所以这个小菜菜牌上没有啊,都是老熟客点了才有。还不一定每天都能见着——不过,也是有窍门的。就收银台上面的那个花瓶,如果养着红剑兰,就有金波子,如果养着别的花,那就没有。”

  看了一眼收银台,果然在招财猫旁边养了一大束红艳艳的剑兰,程子华惊讶了,不解地问道:“这是什么道理?怎么吃个小菜,还跟对暗号似的?难道这老板从前混过天地会?”

  正在喝着茶,林佳茵顿时迅速转身,口中含着的热茶全部喷到空地上:“噗——”

  林小麦哈哈大笑:“什么天地会,大清早就灭亡啦哈哈哈哈哈……说起来一字那么简单。其实就是钊叔进货的三鸟场旁边,是兰花种植基地。钊叔每天去进货,就顺手买一扎。但有时候是钊叔徒弟去,就不会进这金波子,也不会买兰花。钊叔说过他徒弟好多次了,也不知道现在他们讲掂数没有……”

  麦希明一听,就皱了眉,说:“这徒弟也忒不讲规矩了吧?我从没听说过徒弟敢这样对师父的……还不清理门户?”

  林小麦笑着摇了摇头:“钊叔的徒弟,是他的独生儿子。而且他老婆又疼爱得很……所以就这样了!清官难断家务事啊……”

  金波子卤得酸辣带咸,入口弹牙,越嚼越香,在他们聊天的时候,程子华已经把自己碗里的吃了一半,这才用纸巾沾了沾嘴巴,“别看它颜色浅金,一副平平无奇的样子。实际上入味至极,且不掩肉香不影响口感,我猜得没错的话,应该放了大量药材,是用此处才有的秘方来腌制的。金色的掌中珠……果真衬得起这么美丽的名字。这道小菜,做起来应该费不少功夫吧,性价比来说,不算高,所以那位继承人嫌弃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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