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9章 往事_征服校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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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9章 往事

  唐密叹口气,说道:“自古以来,红颜多薄命,其实,不是红颜的命薄,而是,女人把自己的命运交给男人,过于依赖男人,如果,我是张巡,宁可与自己心爱的女人手拉手一起战死,也不会杀了给手下的将士分来吃了。大丈夫死则死矣,绝对不可用心爱的女人换来短暂的安靖。”

  罗漪拉着他的手,说道:“如果,那个妾和张巡是真心相爱的,我想,她绝对不会后悔,为了爱人成就大业,为了那怕一个渺茫的希望,就是死了,被他亲手杀掉了,也不会后悔的,爱情,就是有那么大的力量,爱情和疯狂时时相伴,能够死在心爱的人手里,看起来是疯狂的很,却是追求真爱的人梦寐以求的最好归宿。”

  唐密知道罗漪的心思,她是想借着这个故事说明,如果在紧急事态下,扔下她逃离危险,即使她死了,也不会责怪他的,还是会爱着他,哈哈大笑说道:“死,并不可怕,能跟心爱的人死在一起,即使是立刻就死了,也没啥可怕的,我不会做那个张巡那样的人,看似像个英雄,却是一个冷血无情无义的英雄。”

  罗漪见他笑得畅快豪迈,真的有一股英雄气,很是崇拜爱慕,心里感动他的话语,心里暗暗下了决心,如果真的有危险,就是死了,也要让他活下去,坚持下去,决不可让自己成为他的累赘,因为,他是自己的爱人,唯一的爱人,永远,永远不能让他为了自己变得不开心,更不能连累了爱人的生命。

  说着走着,两个人新婚燕尔,有说不完的情话,缠绵脉脉,一时说也说不尽。前面的陈家兴又停住了,唐密解开骆驼的缰绳,拍打着骆驼走到前面,才看到,狼王威风凛凛地站在驼队的前方拦住了去路,它的身边黑压压站着一时间数也数不清的绿眼睛,唐密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,狼王这次带来的狼群足足是过去的一倍有余,难道,狼王想在此地决一死战?

  唐密按耐住呯呯的心跳,对陈家兴说道:“狼王要把我们全部吃了?”

  陈家兴表情凝重地说道:“不知道,谁也摸不清狼王的心思,看来,这一次,不会善罢甘休,把枪拿出来,给我一支。”

  陈家兴要枪跟狼群决战,唐密却不置可否地笑了笑,观察了一下四周,说道:“不忙,这里是一个沙丘,四面都是低洼的沙坑,狼群就是想过来,也需要先越过那些沙坑,我看,狼王的意思只是暂时阻止我们的去路,绝对不会在此地决战。”

  陈家兴看过周边环境之后,点点头说道:“的确是这样的,爬坡攻击敌人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,以狼王的狡猾,是不会选择这种攻击方式,那么,它的意思,就是让我们不再前进?”

  唐密长叹一声,说道:“看来,就是这样的,我们已经利用罗布泊,成功摆脱了一次追杀,这一次,它不会轻易让我们逃脱了,而是想蚕食掉我们,一天一匹骆驼,没几天,我们就会渴死饿死在此地,手枪对付狼群,只能固守,不能主动出击,看来,聪明的狼王已经找到我们的弱点。”

  陈家兴赞成他的话,反问道:“你可有制敌之法?”

  唐密胸有成竹地说道:“我们就跟狼群来一次持久战,绝不主动攻击,只要狼群得不到食物,自然会散去的,它们要攻击我们,这里的地形对它们不利,我不信,它们能够坚守过我们?不吃不喝的话,它们能坚持多久?”

  陈家兴立即动手把驼马聚拢起来,围成一个圈子,把缰绳收紧,不允许驼马随便离开队伍,这些驼马已经成为第一道防线,狼群要攻击人,首先必须要越过驼马这道血肉防线。

  温度渐渐冷却下来,潇潇无边的大漠里一片寂静,狼群那边不时传来狼们互相撕咬的声音,偶尔发出一两声长啸。

  驼马也知道危险就在眼前,一个个悄无声息,比起狼群来,跟死了差不多,没有活力更没有那种屠杀前的杀气腾腾。

  唐密拿出一支压满子弹的手枪,递给罗漪,低声问道:“你可会开枪?”

  罗漪的脸色变得苍白,她第一次面对狼群,浑身颤抖,只有看向唐密的时候,才会勉强镇定一下,摇摇头说道:“我不会开枪。”

  唐密拿着手枪,说道:“你看,这是枪口,这是握柄,这是扳机,握住枪柄,把枪口对着目标,搂动扳机,子弹就会射出去,很简单的,只要轻轻搂一下就行,这是自动手枪,会连续射击,只要手指不离开扳机,整个弹夹里面的子弹都会射出去。”

  罗漪深深吸一口气,强迫自己镇定下来,说到死,人人都不在意,那是因为死亡距离很远,死只是一个话题,并不是事实,当事到临头的时候,临死之前的恐怖却不是人人都能继续保持镇定的,唐密看着她眼泪汪汪的模样,心中不忍,说道:“别怕,狼只是野兽而已,不比强盗更可怕。”

  “可是,可是,狼不会跟你讲道理的。”罗漪带着哭腔说道。

  “强盗也是一样的,尽管强盗也能听得懂人的话,可是,他们不会听你的话,跟狼差不多少。”唐密顿了顿,说道:“大不了,我们死在一起好了,没啥了不起的。”

  陈家兴已经把阵地结好,开始挖掘沙土,他做好在此地长期坚守的准备。唐密也过来帮忙,这一次挖的沙坑需要大一些,能容得下三个人的身体大小,必须结实牢固一些,经得起狼群的冲击。

  到天亮之前,他们已经把阵地构筑全部完成,沙坑的四周都是用沙土装在袋子里垒砌的防护栏,下面深入地面两米深的地方用塑料布个帆布铺起来,人不至于躺在沙土里面。所有的水和食品都搬运在沙坑下面,驼马的身上没有一点物品,这是为了防止狼攻击的时候把驼马拖走了,顺带把物资也拽去糟蹋了。

  唐密对罗漪和陈家兴说道:“你们先休息吧,我一个人来看着狼群,防止它们趁我们防护疏忽的时候,攻上来。”

  陈家兴也知道,狼群不吃的饱饱的绝对不会自动散开,硬仗恶仗还在后面,留着充沛的体力才是最明智的,他自去休息。

  罗漪情绪激动,睡也睡不着,手里端着枪,不时向外看着狼群,唐密拿着一柄长长的马刀对她说道:“我出去试一试狼群的力量到底如何。”

  罗漪急忙拉住他的手说道:“不要啊,很危险的。”

  唐密拍了拍胸脯说道:“不怕,我还有两把手枪,关键的时候可以一手持枪一手持刀。”

  罗漪花容失色地说道:“那你可要答应我,一定要毫发无伤地回来啊。”

  唐密笑了笑,狠狠吻了一下她的嘴唇,说道:“我答应你,一定会回来,把你安全带出沙漠,一起骑马遨游天下,放牧牛羊,做一对神仙眷属。”

  他的话对罗漪是一个极好的安慰,罗漪破涕为笑,说道:“那我用火力支援你。”

  唐密心说,你别把子弹射进我的身体就阿弥陀佛了,还能指望你来支援我?对着她摆摆手,意思是用不着。

  唐密把衣服收拾利索了,右手拿着马刀,左手拿着一把压满子弹的手枪,站在驼马群的外面,对着狼王高声喊道:“老狼,你出来,咱们一对一,决一死战。”

  对面的狼群里面看不到狼王的踪影,不知道它跑到哪里去了,唐密的主动挑衅引起狼群一片骚乱,狼前后蹦跶了一会儿,看看唐密除了喊话,再没别的举动,它们又重新开始躺卧着休息,不去理会唐密的叫嚣怒骂。

  唐密忽然从沙丘上面跃下去,嘴里狂呼着“杀。”顿时冲过沙坑,来到狼群的地盘,他想给狼群来一个下马威,当然,他没笨到用马刀砍杀饿狼的程度,跑到距离狼群还有十几米远的地方,抬手就是一枪,也不需要瞄准,只管对着狼群开枪就是了。

  果然,陆续有狼受伤,受了伤的狼露出森森的牙齿嚎叫,没受伤的狼一片惊慌,有的开始逃跑,有的想冲上来,又害怕被枪打中,还有的躲在子弹射不到的地方呲牙咧嘴地示威。

  唐密一时间大开杀戒,对着狼群连续射击,双方只对峙了两分钟,狼群就开始退后,唐密跑过去,把两头死狼的脑袋砍下来,施施然带回阵地,这是战利品。他很失望,竟然没有看到狼王,原本想把狼王先杀掉的,只要杀了狼王,这些狼群就会自动散开。

  罗漪看到他浑身是血回来了,心里很是担心,急忙迎上前摸了摸他的全身上上下下,唐密的关键部位尤其是她检查的重点,唐密忍住被她温柔的小手骚扰带来的冲动感,说道:“丫头,我没事,咱不带这么折磨人的,你明明知道现在是白天,还敢动我的那个部位,不怕我兽性大发把你就地正法了啊?”

  罗漪看他急得脸红脖子粗的样子,忍住笑容说道:“不怕,正法就正法,反正,我是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给你了,要杀要剐任凭处理。”

  唐密看着她眼波流转,满脸娇羞的样子,忍不住色心大动,像一匹饿狼一样扑上来,把罗漪紧紧抱住,张开大嘴就啃,罗漪顿时觉得全身的力气一下子被抽光了,连手中的枪也掉在地上,呻吟着反手抱住他,才不至于瘫软摔倒在地。

  刚才的枪声大作,陈家兴依旧睡得好好的,让唐密不得不佩服他的定力,陈家兴看到两个狼头,也不感到惊讶,拿出一把刀子,把狼牙撬下来,递给唐密说道:“用丝线串起来,挂在脖子下面,能辟邪的。”

  唐密接过狼牙,笑了笑说道:“不知道是真是假的啊。”

  “是真的。”陈家兴很认真地说道。

  唐密翻箱倒柜找到丝线,把串好的狼牙递给罗漪,说道:“你带着吧,我不怕鬼神邪说。”

  罗漪把粗糙的丝线摆弄得顺溜了,并且打了一个蝴蝶结,递给唐密,说道:“我们一人一个,正是一对儿。”女孩子的手就是巧妙,做出来的东西结实又好看。

  唐密笑了笑,伸长脖子说道:“那你给我亲手戴上。”

  陈家兴不理会两个人打情骂俏恩恩爱爱,他手里没有枪,拿着一把大刀走了出去,在大虎的巢穴里面找到的冷兵器很多,他只捡了几把好用的刀带着,其余的都扔了,这几把刀都十分锋利,是上好的伊犁刀,看样子是比较有名的工匠打造的,护手已经磨损得十分厉害,很是有些年头了,不知道在强盗的手里喝过多少人的鲜血。

  陈家兴看着已经慢慢重新聚拢在一起的狼群,心里对唐密的身手很是赞赏,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主动敢于对狼群发起攻击的,一旦失手,就会被狼群撕碎了吃掉,就是没有被吃掉,受一点点伤也是一件要命的事情,在缺医少药的沙漠里,任何伤害都可能是致命的。

  他举着望远镜,数了数,对面至少还有四十余匹狼,真是头疼啊。不过,陈家兴并没有沮丧,他还有别的绝技没有使出来,如果,唐密能够再信任他深一些多一些,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麻烦。

  陈家兴是一个神枪手,并不是开始他表现出来,没见过猎枪的懵懂之人,他玩枪的时候,唐密恐怕还在寒窗之中苦读书呢。想起以前的种种经历,恍如隔世,陈家兴这一生经过的生生死死比任何人都多,一个难够在几百个人的监狱里面存活下来的罪犯,本身就是一个不简单的人物。

  是的,陈家兴就是从那个传说中的监狱里逃出来的人,不但是他,还有双虎兄弟、野猪,都是从监狱里逃出来的,其余的人,都死在沙漠里面了,想起沙漠给他带来的伤害和恐怖,陈家兴依然心有余悸。

  他坐在沙丘上面,毫无惧色跟前面的狼群对峙着,一扫前些日子颓废懦弱的模样,这几天跟唐密接触日久,他的心里受到很大的影响,男人活着,不是英雄,也不会是狗熊,只不过随着岁月的流失,离开征杀斗狠的环境太久了,他的心已经渐渐平静下来,不愿意再卷入不是杀人就是被人所杀的日子里面。

  他最初来到大漠监狱,心里一片灰暗绝望,他是一个死囚,政府绝对不会让他活下来的,从距离地面只有三米高的飞机上扔下来,噗通一声,身下激起漫天的沙土,看到不远处一个残破的土墙,还有几十个靠墙站着的脸色冷酷毫无人情味跟他一样身份的囚犯,他只想杀杀杀,把所有的人杀光,把满腔的怨恨化作暴力发泄出来。

  十几个全副武装的警察冲天开了一枪,然后,所有的犯人飞快地跑出来,跪在地上,一个警察上前清点了一下人数,这才离开,后来,陈家兴才知道,这样的例行检查每天都会发生一次,如果,少了一个人,全部罪犯都会被饥渴饥饿三天三夜,这三天里,不供应水和食物,并且需要说明少人的原因,这是为了防止罪犯自相残杀的最简便的办法。

  他的心里有股子强烈的愤怒怨恨,那些罪犯人人都有这种情绪,他初来乍到,被一个身高1。90米以上的大汉暴打了一顿,后来,他才知道,打他的那个大汉叫做黑熊,力大无穷,身上长满了黑毛,十分霸道,那一次,他被打得爬不起来,到了傍晚,才被人一只手拖着,像是拖一条死狗一样拖进残破的土墙后面,那里有一个能看到星星的房间,再往里走,还有四个类似的房间,每一个房间里面至少挤了五十个人,臭烘烘的味道让他觉得恶心。

  有人给他端来一碗水,那个碗不知道多久没有洗刷了,积累了厚厚一层污垢,水里有一股子恶臭的味道,对干渴到极限的他来说,那就是琼浆玉液一般的饮料,一口气喝下去,他用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的语音说道:“我还要。”

  “没有了。”一个恶狠狠的声音说道。

  一天一人一个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馒头,一天一人一碗水,这就是这里的规矩,谁也不能违背。

  在没有看守,没有警察看押的地方,犯人们也并不自由,他们可以离开,向着任意一个方向,可是,在千里茫茫无人的大沙漠里,能跑出去多久?在缺少工具和足够的引水食物的情况下,跑进沙漠就是进入了鬼门关,生生被饿死、渴死,被狼吃掉。在这里,还能勉强活下去,期待有一天,期待着有一天,能够从这里走出去,活着走出去,这个希望支持所有的人安心服刑,没有发生不可控制的暴乱。

  过得几天,陈家兴渐渐养好了伤,他也知道,看似一片散沙的监狱里,其实有人控制着这里的秩序,是一个叫做野猪的人,野猪住在最里面的房子里,一个人一间屋子,他是这里的土皇帝,至高无上,说一不二,谁也不敢违背野猪的意思,谁做错了事,说错了话,就会被人暴打一顿,还不至于被人杀了,在这里,杀人是一个很大的罪名,如果,有一个人死于意外,必须有另一个人出来顶罪,顶替杀人的罪名,野猪就是指定谁来顶替杀人凶手的人,可以说,他的手里掌管着这里每一个人的生死大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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