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5章 掀翻偶像_民国风云人物演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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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5章 掀翻偶像

  再有就是哭。

  亲朋好友来吊丧的时候,徽州人有个像演戏彩排一样的老规矩,就是:外面打鼓,咚咚咚,表明吊丧的客人来了。里面,孝子贤孙女儿儿媳一阵嚎啕大哭,表示他们很悲伤。很明显,这是哭给客人看的。胡适认为,这个老规矩,假装孝顺,很虚伪,很丑陋。

  至于大户人家花钱雇人哭,他觉得,更可鄙。

  胡适交待家里人:“你真难过,你就哭,不想哭,不要硬哭,哭的时候,也不要做戏,不要假兮兮的搞出种种假声音。”

  这样的大改,乡亲们不会有说法吗?说法肯定是有的,包括胡氏家族的人。只是,这世间的事,很多时候不光是事本身,更看由谁去做。胡适是谁呀,留洋那么多年,在国家的最高学府当教授,有那么大的学问,干什么肯定都是有道理的。再说了,人家是亲儿子,怎么办是人家自家的事,与别人有什么相干?而且,胡适是村里最有出息的人,各家有什么事说不定什么时候求到人家,犯得上为人家自己的事得罪人吗。所以,就算是再有说法,再看不惯,也只是背后念叨念叨。

  不过,胡适的大刀阔斧的改革,在废除祭礼的时候,终究还是遇到了障碍。

  徽州人的祭礼很讲究,很繁琐,而且要请一班秀才主持祭礼。祭礼,跟丧礼不是一回事,祭礼是丧礼中的一个环节。

  祭礼,就是活人准备好鸡鸭鱼肉的酒菜,给死者吃。古人不像我们今天这么富裕,人生美不美满,就看有没有吃的喝的。在世的时候,可能很苦,没吃过什么好东西,死了,亲朋好友就通过祭礼,给他酒菜,供他享用,祝他好走。

  大户人家,停灵日子长,每天都要祭祀一次,要不是家里人的“家祭”,要不是亲戚登门“送祭”。

  家祭嘛,今天大儿子祭,明天二儿子祭,后天大孙子祭。

  送祭嘛,就是有钱有势的富贵亲戚送来的祭祀。

  这些富贵亲戚,富而好礼,收到讣告之后,不能不来祭祀。可是,路远,没办法挑着鸡鸭鱼肉给死者“献礼”,请亡灵享用,也不方便带个秀才主持祭礼,怎么办?富贵亲戚就花钱解决,给主人一笔钱,托主人买鸡鸭鱼肉这样的祭菜,托主人聘请秀才们替他们主持祭礼。

  胡适认为,无论是家祭,还是送祭,都是做热闹,装面子,摆架子,完全的形式主。于是跟亲戚们说,祭礼废了,一个都不搞。

  他外婆听到这个消息,恼火了。外孙是留洋的,外婆很喜欢他,但不祭祀母亲,外婆是不答应的。她把胡适叫到身边,说,什么事都依你,但是,祭礼一个不办,不行,你可以少办,哪怕你只办两三个祭。老人家应该想的是,女儿一辈子没享到什么福,黄泉路上总得吃点好的。

  胡适自然也会想到这些,何况外婆70多岁了,眼见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死在她前面,心里悲恸,不同意自己废祭祀是很自然的。

  他踌躇了一下,便对外婆说:“我依外婆就是。”

  毕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,不是一般的书呆子,他琢磨了半天,想出一个改良的办法,概括而言,大概这么几点:

  第一点,家祭一次完成,把胡适家族的人都喊来,来个公祭,三鞠躬,献上祭祀的牲口,读个祭文,七七八八,就结束了。

  第二点,不要亲戚“送祭”。

  第三点,把要来祭的亲戚邀在一块,公推一个主祭的人,其余的人陪祭,不请跟自家无关的秀才们主持,也不用送什么鸡鸭鱼肉。

  第四点,七八天的祭,一次结束,十五分钟完事。

  不愧是北大的教授,明明被外婆逼出的祭礼,他也能自圆其说。他说啊,把古代贡献死者鸡鸭鱼肉的祭礼,改为活人对死人致敬的祭礼,很值得推广。

  胡适的理由是,死者知不知道活人的敬意不重要,重要的是,活人对死人表示敬意,是情理之中的事,不要傻乎乎的问,我们的敬意,死者到底能不能领会。

  到选墓地了,还有一件趣事。村里来了一个人,说:“我有一穴好地,葬下去可以包你做到总长。”

  胡适不相信这一套,讽刺道:“我也看过一些勘书,但不曾见哪部书上有“总长’二字,还是请你留下那块好地自己用罢。”

  隔日,胡适在先父铁花先生的坟地附近,为母亲寻了一块坟地。

  后来,家里人对胡适说:“前面的棺材挡住了后面的‘气’”。

  原来,乡下的人认为,胡适是“外国翰林”,他看的风水,一定是极好的地,所以在胡适母亲葬下后不到十天,就有人抬了一口棺材,摆在胡适母亲坟的前面。

  胡适说:“气是四方八面都可进来的,没有东西可挡得住,由他挡去罢。”

  这为后话。

  12月17日,阳历胡适生日,阴历胡适结婚纪念日,胡适和家人含泪将母亲下葬。

  1919年1月10日,胡适匆匆踏上回京之路,江冬秀因怀孕留在了绩溪。

  胡适的母亲冯顺弟,历尽寡居的艰辛,离开人世的时候,虽然只活了46岁,心里却应该是感到宽慰和满足的了。她的儿子已经学成归国,当了北京大学的教授,而且成了倡导文学革命的知名人物。她感到遗憾的,可能是最后没有来得及抱孙子。

  这时江冬秀已怀孕,第二年3月,长孙便出世了。胡适给儿子取名“祖望”,即祖母望孙之意,表达了他对母亲的纪念和孝心。

  胡适在回乡料理母亲丧事时有所感,回北京后写成《不朽——我的宗教》,发表于1919年2月15日的《新青年》第六卷第二号。他在文中提出“社会的不朽”观念,认为这种观念可以作为自己的宗教,教旨是:“我这个现在的小我”,对于那个永远不朽的‘大我’的无穷过去,须负重大的责任;对于那永远不朽的‘大我’的无穷未来,也须负重大的责任。我须要时时想着,我应该如何努力利用现在的‘小我’,方才可以不辜负那‘大我’的无穷过去,方才可以不遗害那‘大我’的无穷未来。”

  回到北京的胡适又忙碌起来。1919年1月,北大学生傅斯年、罗家伦等人创办《新潮》,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一支生力军,胡适被聘为顾问。是年2月,胡适被聘为国语统一筹备会会员。当时发表白话文章的报刊,除了《新青年》、《新潮》、《每周评论》外,又有《国民公报》

  加入。

  孔子,在中国历史上是影响最长远的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。长期以来,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,几经加工改造,被专制统治阶级用作麻痹和禁锢人民思想的工具,孔丘也被统治者们捧为至高无上的“圣人”,成了愚弄和欺骗人民的偶像。

  民元革命以来,袁世凯称帝,张勋复辟,仍都抬出孔丘来做招牌,提倡“历代民贼所利用之孔教”(陈独秀语)。1916年,康有为公然上书北洋政府,要求定孔教为“国教”,并列入宪法。

  因此,倡导民主与科学的《新青年》,不得不对孔子和儒家学说进行重新评估,“打倒孔家店”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一项重要战斗内容。

  易白沙一马当先,在《新青年》上发表《孔子平议》。指出孔子学说在春秋战国时期原只是“九家之一”,到汉武帝时才定于一尊。后来又为历代君王所利用,为“独夫民贼作百世之傀儡”。其原因即在于“孔子尊君权漫无限制,易演成独夫专制之弊”。

  易白沙(1886—1921)1886年出生于湖南长沙,家居白沙井。因平生钦敬明代名儒白沙先生陈献章的言行文章,而改原名易坤为易白沙。从小刻苦好学,熟读四书五经和《资治通鉴》等书,对中国古代文化有深刻的了解和体会。

  辛亥革命后,安徽独立,但社会混乱,兵痞横行。他与革命党人组织青年学生为青年军,任大队军监,率军打击乱军头目,维护社会秩序。1913年二次革命期间,他奔走湘、皖之间,力劝当局者响应讨伐袁世凯。讨袁失败后,流亡日本,与章士钊创办《甲寅》杂志,发表揭露帝国主义和袁世凯祸国殃民罪恶本质的文章,启发国人觉悟。

  易白沙在《新青年》杂志上发表的《孔子平议》等文章,宣传民主与科学,最早提出“打倒孔家店”的口号,是新文化运动中反孔檄文。

  他率先揭开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批判孔子专制主义思想的序幕,认为“中国二千年尊孔之大秘密”,就在于历代封建统治阶级“利用孔子为傀俑,垄断天下之思想,使失其自由”。为了打倒思想和学术上的专制主义,他明确倡导“真理以辩论而明,学术由竞争而进”,体现了强烈的民主主义思想。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当时湖南知识界的思想解放,而且对五四新文化运动也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
  这是个充满悲剧色彩之人。1917年,易白沙回到长沙任教,曾任长沙县立师范学校、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文史教习,后任天津南开大学、上海复旦大学教授。但是国运不兴,国势日衰,他忧心如焚,对时局深感失望,1919年从上海回到长沙,独居祖先墓庐和岳麓山僻室两年。期间编写《帝王春秋》一书,列举几千年君主专制的丑陋恶习,孙中山称之为“从历史事实,唤起知识阶级诛锄独夫民贼,可谓严于斧钺矣,并为该书题签推介。

  孙中山还两次致信,邀他相助革命宣传事业。易白沙没有很快答应,而是于1921年4月底,只身一人潜赴北京,暗杀北洋军阀头目。但因军警戒备森严,难以得手。易白沙又南下广州,面见孙中山,要求“组队赴北方杀贼”。国民党人劝他“宜文章报国,不必赴险”。易白沙顿感绝望,遂于1921年端午节渡船赴明代名儒陈献章故乡新会县陈村,蹈海自杀,以死报国,时年仅35岁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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