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35 章 “林导,我不想永远活……_兼职爱豆指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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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35 章 “林导,我不想永远活……

  第一百三十五章

  手边的巧克力味爆米花突然没了吸引力。

  姜乐忱不由自主地坐直身子,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电影之中。第一次通过大屏幕看到自己,那种感觉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,恍惚间,姜乐忱觉得画面里的那个人好陌生,明明他们拥有同样的五官,有着同样的声音,可是“他”根本不是自己。

  姜乐忱的记忆里一向很好,他甚至能通过某一个片段,想起在拍摄这个片段时片场发生了什么事情。

  比如,这个转身他足足拍了八遍,林岿然却一直不满意。

  比如,这段冲突戏演到一半时,猪突然走到镜头中间躺倒,于是所有人都笑场了。

  比如,放烟饼时现场味道呛鼻,他被熏的眼睛都红了,一直在洗眼睛。

  明明他记得这么多琐碎的小事,但是当这些小事链接成一部电影时,却被赋予了更复杂的含义。

  黑暗里,他聚精会神地望着大屏幕,却没有注意到,身旁的林岿然也在黑暗里静静望着他。

  幕布上的光映在了少年的脸上,勾勒出他的眉骨、睫毛、挺翘的鼻子和紧抿的唇。林岿然用目光描绘着他的侧影,那是艺术家在仰望自己的缪斯。

  在这一刻,林岿然不去关心影评人会不会喜欢这部电影、电影节评委会不会喜欢这部电影,他只在意,姜乐忱会不会喜欢。

  随着剧情逐渐深入,影片中三个人的纠葛也逐渐加深。鲍爷和伍叔之间僵持的拉锯战,因为增加了养猪少年这个变数,变得越发跌宕。

  影片节奏逐渐加快,笑料后是危机,危机后是转折,剧情一个接着一个,让观众一直坐在过山车上,根本没有一刻喘息。

  放映厅内,不仅姜乐忱一个人沉入到剧情之中,其他观众也被拽进了故事里。前半场还有人偶尔低头用手机处理一下公事,但是后半场放映中,再没有手机被点亮过。

  这部电影只有一个半小时,与其他动辄120分钟、150分钟的电影相比,它属实是有些短了。在电影正片只剩下最后十五分钟时,终于有观众忍不住看了眼腕上的手表,怀疑导演能不能在仅剩的十几分钟里,让鲍爷顺利把机密u盘运送到买家手里。

  当观众们的怀疑念头刚刚扬起,整部电影的剧情急转直下——原来从始至终,所谓的“金苹果1号”都是一场骗局!没有商业机密,没有高额的悬赏,没有升职的机会,更没有买猪的大老板。

  一场商业骗局,让他们三个人都成为了局中人,所有的一切都沦为了虚幻泡影。

  导演像是嫌弃这记重拳还不够,紧接着又借屠宰场屠夫之口,告诉主人公,猪肚子里根本没有任何东西。

  在影片的最后,鲍爷叼着一根烟,再入江湖,脸上多了风霜;伍叔升职无望,又回到了他的小派出所,数着日子等退休;至于那个养猪的少年,看起来是最“幸运”的那一个,他怀里揣着一沓卖猪钱,终于可以回村给爷爷修坟了……

  整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,仿佛一首乐曲到高-潮就被猛的掐断,只留下一个意犹未尽的尾音。

  随着屏幕逐渐变暗,主题曲《出山入瓮》随着片尾字幕一起滚入了观众们的耳朵。

  唢呐与一胡交织在一起,构成了民间小调的开头,少年人悠扬的哼唱更是给这首歌增色不少,很快,另一道充满力量感的男声加入,让这首歌变得更为丰富。

  若是在普通电影院里,放片尾曲时就应该亮灯了,可导演的私人放映并没有结束,长达四分钟的主题曲逐渐淡出,屏幕重新亮了起来。

  观众们立刻反应过来——片尾还有彩蛋。

  唯有姜乐忱一脸意外:因为他拿到的剧本,并没有这个环节。

  那是一个人来人往的热闹大集,集市的一隅汇集着各种牛羊鸡鸭等牲畜,一道沧桑的身影停在一辆电动三轮车前。

  只见三轮车的车斗内,两只小猪仔挤在一起取暖。

  “猪仔好多钱?”鲍爷一只手夹着烟屁股,另一只手撑在车斗旁。烟雾缭绕,他皱眉看着面前的小猪仔,不知道在思索着什么。

  卖猪仔的老乡报了一个价钱。

  鲍爷把手里的烟屁股送到嘴边,狠狠吸了一口,然后拉开腰上的腰包,数出一沓现金:“两只我都要了。”

  老板却摇摇头:“只剩一只了,另一只被人订了。那个老板说过一晌就来取……啊,他来了!”

  镜头转移,从三轮车转移到了人群之中。鲍爷转身看去,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,他意外的看到了伍叔的身影。

  鲍爷一愣,紧接着把嘴边的香烟扔在脚下,捻灭,然后转身看向卖猪仔的老乡,哼了声:“我和他一起的,算便宜些。”

  随着最后一句话落下,屏幕一黑——这部电影终于迎来了最终的结尾。

  姜乐忱傻傻地坐在椅子上,下意识地扭头看向身旁的林岿然。可是这里太暗了,他看不清林岿然的表情。

  他比两位主演晚入组,杀青时间也早,所以并不知道这部电影居然还有这样的一个尾声。这个短短的彩蛋不到一分钟,却勾画出了更富有人情味的两位主角,也暗示了接下来的发展——这两只小猪仔,是他们即将送给少年的礼物。

  放映厅的大灯还没有亮起,在一片黑暗之中,林岿然的声音响起:“小朋友,你喜欢这个结尾吗?”

  姜乐忱停顿了一下,说:“导儿,你不应该这么问。”

  林岿然:“那应该怎么问?”

  姜乐忱:“你应该说:‘男人,你还满意你所看到的吗?’”

  林岿然又不是冲浪达人,当然听不懂这个古早的梗。他只是顺着姜乐忱的话问:“那你满意吗?”

  姜乐忱明知道他看不到,还是点了点头,说:“我很满意,’那个小姜‘也很满意。”

  他们短暂的谈话结束了,放映厅的大灯也重新亮了起来。

  大灯刚亮时十分刺目,姜乐忱揉了揉眼睛,反射性地激出了一些生理性泪水。坐在前排的人陆陆续续地起身,看向坐在最后一排角落里的林岿然,不知是谁开始带头鼓掌的,很快小小的放映厅里响起了一片掌声。

  这是一个小而精巧的故事,结构,节奏,画面,人物刻画……无一不优。导演巧妙的把自己的野心藏在了故事背后,只给观众留下一片笑声。

  林岿然起身,先向前排的朋友们微微鞠躬致谢,然后迈步而下,一步步走向了大屏幕前。作为这部电影的导演,他邀请朋友和合作伙伴们来看这部电影,在映后自然要和大家交流一番。

  在他行动间,厅内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追随着林岿然,唯有一个人与众不同,依旧保持着向后排张望的动作——那位宾客从始至终看的都不是林岿然,而是林岿然身边的姜乐忱。

  那位宾客太显眼了,俊眉朗目,五官带着明显的混血色彩。即使打扮低调,依旧难掩身上的光芒,即使他只是普普通通地站在那里,就让人移不开目光。

  小姜没有想到,盛之寻居然也来看这部电影了。

  隔着人群,两人的目光轻轻碰了一下,一触即分。

  电影开场时,姜乐忱迟到了,他和林岿然摸黑进场,自然也没有看到坐在前排的盛之寻。

  既然都看到了,那总要去打声招呼的。

  趁着林岿然和其他宾客聊天时,姜乐忱一瘸一拐地走到了盛之寻身边。

  盛之寻看他走得艰难,伸手扶了他一下:“你的脚伤还没好?”

  “伤筋动骨一百天嘛。”姜乐忱倒是挺乐观,语气轻松,“回来之前去医院复查了,重新照了片子,愈合的还算不错,月底就能拆夹板了。”他好奇地问,“对了,西蒙你怎么在这里?”

  “是林导邀请我来的。”盛之寻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,“毕竟是我唱的主题曲,我当然要看看这部电影的质量,如果不好的话后续就不配合宣传了。”

  小姜:“那现在看了,是不是特别震撼、特别惊喜、特别感动,想现在就发一条微博,用三千字小作文描述对这部电影的喜爱之情,号召粉丝走进电影院支持?”

  盛之寻故意逗他:“我发微博的数量是写在宣传合同里的,发长文需要签补充协议。”

  “发长文居然还有钱拿?”小姜还没见过这种一字千金的合同呢,他羡慕地问,“那你能不能帮我联系一下一类杂志?我想发篇论文,我不用他们给我发钱,他们不收我上稿费就可以了。”

  “……”盛之寻换了个话题,问他:“你不是在竖店拍戏吗?什么时候回京城的?”

  小姜回答:“我昨天回来做毕业答辩,不过今晚就要走了。”他低头看了眼表,“凌晨的机票,助理直接在机场等我,明天上午我还有戏。”

  这可真是死亡行程了。

  盛之寻说:“那我送你。”

  “不用不用,这里离机场近,我打车走啦。”

  “林岿然这地方太偏僻了,时间又晚,你打不到的。”盛之寻态度强势。

  他话音刚落,身边就多出来一道身影:“盛老师,我只不过失陪几分钟,就听到你在对小姜说我坏话。这里只是安静,不是偏僻。”

  小姜生怕两人吵起来,赶忙调停:“对啊,我看林导这里挺好的,搞创作的人都需要安静的环境。这里只是房价低、没有学区、配套设施少、看起来像城乡结合部,不是偏僻。”

  林岿然:“……”

  盛之寻:“……”

  有了姜乐忱打岔,他们确实没能吵起来。

  姜乐忱这次回来根本没带行李,盛之寻先去开车,让姜乐忱一会儿去院外的停车场找他。

  姜乐忱问:“停车场?”他来的时候怎么没见到停车场。

  盛之寻:“就是门口的菜地。”

  “盛老师,”林岿然脸上的笑容都要挂不住了,“容我提醒,那是我的花田。”

  盛之寻不屑道:“花?我以为是荒废的菜地,只见到营养不良的叶子,看不到一朵花。”

  “……”林岿然不说话了。

  林岿然是惜花人,在港岛时,他家中别墅就有一座很漂亮的玻璃花房,屋前屋后更是载满了各种绿植。后来他工作重心转移到京城,特地把自己最爱的花种从港岛空运而来,又亲手栽下。

  但奇怪的是,那些在港岛开得郁郁葱葱、四季常青繁花似锦的花,到了京城却憋不出一朵花苞。

  姜乐忱脚受伤了,走得慢,林岿然陪在他身边慢慢往院外走,边走边给他指自己栽种的植物。无一例外,长势都不乐观。

  “也不是每株都不好呀。”姜乐忱为了安慰他,指向院门口爬满一整面墙的爬藤植物,院墙的角落,大黑狗正老实地趴在植物下面,有一搭没一搭地甩尾巴,“那个就长得很好,我刚进门的时候就注意到了,那是爬山虎吧?那么绿,看起来很健康啊!”

  林岿然苦笑:“那不是爬山虎,它叫‘使君子’,是我最喜欢的花。”

  姜乐忱:“……呃。”

  使君子每到夏季盛放,一根茎上往往会有十几多、乃至几十朵花,深红浅粉米白色的花朵层层叠叠挤压在一起,花开如瀑。

  可这么一株理应“爆花”的植物,移栽到京城后,却在烈日下不见一朵花苞,只剩下绿叶爬了满墙。

  “应该是水土不服吧。”姜乐忱没种过植物,曾经他在街边买了一小盆仙人掌,每周坚持浇水,就这么养了两年,才发现仙人掌是假的。他想了想,“导儿,你知道有种猫咪的品种叫‘无毛猫’吗?顾名思义,这种猫咪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毛发,就连胡须都没有。但是很多生活在亚寒带地区的人养了这种猫之后,发现猫咪居然‘逆反’了,开始长毛了!原因很简单——天冷,猫咪为了御寒,所以会长毛。动物会根据温度长毛,植物也对温度湿度有自己的喜好嘛。”

  港岛的气候和京城差距太大了,港岛湿润,全年温暖,一年四季都能被鲜花簇拥;而京城四季分明,严寒酷暑,很多花移植过来就会水土不服。

  即使再精心呵护,也无法绽放出美好的花。

  不是花种不好,也不是土壤不好,更不是种花人不用心——只是它们“不合适”罢了。

  夜风吹拂,院墙上绿叶轻晃,发出沙沙的声响,那声音非常动听,穿过月色撩动心弦。

  名叫happy的大黑狗打了个喷嚏,懒散地在叶子下翻了个身,脑袋枕在花坛的基石上。

  这是一个美好到让人有些目眩神迷的夜晚。

  姜乐忱看向站在绿叶墙前的林岿然,说:“导儿,谢谢你邀请我来看你的作品。”

  林岿然预感到了什么,也定定回望着他:“这不止是我的作品,也是你的作品。”

  “您要这么说的话,那编剧、摄影、制片和两位主演老师可就不干了。”小姜眨眨眼,“我确实演的还不错啦,但是在这部电影里,我只是构成它的一个符号,我可不敢邀功啊。”

  “我说的不是电影。”林岿然开口,声音沙哑,“我说的是那幅照片。”

  那幅照片——那幅悬挂在展厅中央,名叫《小狗》的照片;那幅只展出了一天,就被林岿然摘下,私藏起来的照片;那幅让他通过镜头,意识到自己感情的照片;那幅赤-裸裸地剖白自己的照片。

  上一次姜乐忱装作看不懂他的示好,委婉地跳过了这个话题,可林岿然却不死心。别人都说他温柔又绅士,因为他做事向来留三分余地,但这次他却逼着自己踏出这一步,把三分余地都耗尽。

  想到这里,林岿然启唇,说出那句萦绕在心头许久的话:“小朋友,我钟意你。”

  “……”夜风没有送来姜乐忱的回答。

  这个答案其实林岿然早有预料。在这种时候,不回答就是最终的回答了。

  “小姜,其实按照我一贯的性格,是不会把这种话直接说出口的。因为我担心一旦说出口了,你拒绝之后,那么咱们未来相见会很尴尬。毕竟这部电影还要继续做宣传,如果因为咱们之间的私事,传出导演和演员不合的丑闻,那对整部作品来说都是很糟糕的。”

  姜乐忱轻轻眨了一下眼:“那你为什么还要说呢?”

  “因为不甘心吧。”林岿然苦笑一声,“艺术家分为两类,一类觉得世界不会再好了,一切都是黯淡的;而另一类对世界充满幻想……很不幸,我是后面那种。”

  所以他会从心底期盼一个奇迹,期盼一个变数,期盼一道光。

  就像他在电影最后增加的那个彩蛋,他在所有角色跌入谷底之后,又给了他们一个上升的希望。

  面对林岿然的真情流露,姜乐忱轻轻叹了口气。

  自己这么闪闪惹人爱,他也会很烦恼的啊。

  “导儿,首先我要声明,我确实太优秀了,你喜欢我也是正常的。”姜乐忱笑起来,“其次呢,我想感谢你——感谢你邀请我去看你的摄影展。”

  “?”

  “我以前其实也看过一些摄影展,那些摄影展无一例外,都是按照拍摄主题进行划分的。人物肖像、动物、自然地理、人文地理、新闻摄影……只有你的摄影展,是按照时间划分的。”

  林岿然有些意外,没想到小姜会提到之前的摄影展:“因为大多数摄影师是先确定拍摄主题,再进行创作。但是我拍摄时,都是背着相机漫无目的的走,什么东西触动了我,我就拍什么。影响我拍摄的是我当时的心境,而心境又和年龄、阅历有关,所以最终决定按照年份归类。”

  “是啊,所以我参观摄影展的时候,感觉像是重新认识了一遍。”姜乐忱掰着手指头回忆他在展厅里看到的那一幅幅作品,“刚到美国时,繁华大街上那个无人问津的小丑打动了你;后来你走南闯北,动物迁徙留在了你的相机中;回国工作,小巷里的夕阳对你意义非凡;然后……”姜乐忱顿了顿,看向他,“……然后就是我了。”

  林岿然想解释什么,但是少年打断了他。

  “导儿,我很荣幸能成为你镜头下的重点作品。——但是,你通过取景器看到的那个人,并不是完整的我呀。”

  小姜经常自吹自擂,说自己是满分偶像,但他心理清楚,这世界上除了大熊猫和小熊猫以外,没有绝对完美无暇的东西。他也有自己的缺点、自己的道德瑕疵、自己的私心,但是这些缺点在林岿然眼里,是全都看不到的。

  林岿然爱慕着他,这种爱里带了太多滤镜,多到姜乐忱觉得他不应该做导演,而是应该做自己的梦男唯粉,每天专注吹彩虹屁。

  林岿然说:“一个导演,如果不爱自己镜头下的角色,那他注定拍不出好作品。”

  “这话倒是说得对,导演都会爱自己的主角,有个导演不停找白月光替身,拍三十年戏,女演员都长同一张脸。”姜乐忱淡定地说,“可问题是,我不可能永远都是现在的我呀。我去年一十三岁,今年一十四岁,明年一十五岁,然后我会三十岁、四十岁、六十岁、八十岁……难道当我八十岁时,我还是当初那个让你灵感丛生的缪斯吗?当你眼中的完美滤镜褪去之后,当我逐渐撕掉身上的标签之后,我们要如何相处呢?”

  “……”

  就像那首奥斯卡最佳配乐所唱的那样——willustillloveme,whenImnolongeryoungaiful?(当我容颜不再,韶华已逝,你还能爱我如初吗)

  林岿然在求学时,看过很多很多电影工具书,在每本书里,都会用单独一个章节讲述“如何塑造好一个人物”。

  一个“好”人物是要有所成长的,开篇是一颗种子,结尾是一颗茁壮的树。

  在这一刻,林岿然惊觉,原来从始至终小姜在他眼里都不是一个“成长型”的角色。小姜在初登场时,已经是这世上最可爱的一朵花了。

  而林岿然想做的,是把这朵花移栽到他的玻璃花房里。他想永远定格这朵花的青春。

  可是小姜并不需要这样的偏爱。

  风吹雨打也好,暴晒酷暑也好,他都开得灿烂。

  “导儿,谢谢你能把我拍的这么好看。”姜乐忱站在连茵成片的绿叶墙下,那些不开花的“使君子”轻摆枝叶,在月色里共舞。而他,更像是从月色中生长出来的精灵。“我在看到你拍摄的作品时,我就知道你的心意了,但是很抱歉,我不想永远活在作品里。”

  “……应该是我说抱歉。”林岿然终于意识到,自己错在了哪里,他叹息一声,“是我把自己的想象强加给了你。”

  看他一脸自责,小姜心里也有点不落忍。

  凭心而论,姜乐忱真的很欣赏他的创作态度。林岿然是他合作过的最有专业精神的导演,演员有时候会入戏太深,爱上另一位合作演员,谁说导演不能入戏呢?

  想到这里,小姜开玩笑说:“嘿嘿,我能成为你‘这个阶段’的灵感来源,说出去也挺有面子的。虽然我拒绝了你,但是你也别沮丧,以后你找新男主就照着我的脸找,我三十岁了,你找一十岁的,我四十岁了,你还找一十岁的,等我六十岁了,你应该也成国际大导了,继续照着我这张脸找一十岁的……这样别人都知道我是你求而不得的白月光了。”

  林岿然又无奈又好笑:“不找了,我若再找一个和你长得相似的,拍戏的时候每天在我面前晃悠,我这不是自寻烦恼吗?”

  “那倒是。”姜乐忱想了想,“毕竟烦恼有答案,我可没有。”

  话说到这里,忽然从远处亮起一盏车灯,只见一辆熟悉的豪华休旅车从远处花田向着他们的方向驶来。

  原来是刚刚去开车的盛之寻来找小姜了。

  车子停在他们几米之外的路旁,盛之寻不耐烦地按了按喇叭,催促姜乐忱赶快上车。

  姜乐忱看了眼手表:“哎呀,确实不早了,我凌晨一点的飞机,再不走就赶不上了。”他向林岿然挥了挥手,“导儿,我先走了——对了,我忘了说,这电影真好看!我觉得观众肯定会喜欢的,电影节的评委也会喜欢的!”

  林岿然却没有向他挥手道别,而是伸开双臂,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问:“电影好看的话,光说喜欢可不够,总要给我一个拥抱吧?……”他停顿几秒,自嘲地补充,“……就当是你拒绝我之后的安慰奖?”

  可是,小姜并没有拥抱他。

  少年退后一步,出乎意料地向着林岿然的方向,郑重地弯下腰。

  “岿然哥,谢谢你拍出这么好的一部作品。”姜乐忱的鞠躬持续了数秒,然后重新站直,他定定望着他,语气和眼神是从未见过的严肃,“——你是一位好导演,你会拿奖的。”

  说完这句话,姜乐忱再没有迟疑一秒,就这样转身离开了。

  他的步速不快,但离开的背影很坚定。

  盛之寻的车停在路边,车灯穿透一片黑暗,照亮前方。

  姜乐忱拉开车门上了车,很快,车子启动,向着茫茫夜色中驶去。

  只剩下林岿然一个人留在原地,陪伴他的,只有天上的月,门旁的狗,墙上的使君子,和带走一切的风。

  然后。

  他张开空虚的双臂,抱了抱夜风。:,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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